催化焚烧废气处理设备的使用注意事项
1、设备机身和专用配件配套使用,配件制止私自拆装。
2、制止催化焚烧设备长时间空转。
3、活性炭脱附温度必须确保在80~120℃,温度过低,影响脱附效果,温度到达130℃则会引起活性炭自燃
4、若发现主机有异声或异味等情况,应立即停止使用,并及时修理。
5、催化焚烧设备周围不能堆积杂物,留出必定的空间便于机器散热。
6、长期停用需切断电源。
7、尽管催化焚烧设备能处理各式各样的有机废气,但是为了设备安全,制止吸具有化学腐蚀性的污染物、修建废物等,制止吸水或湿润的物件。
8、不能处理湿润及高温废气,因为活性炭只能进行常温吸附,而且不防水。
9、不能处理含磷、铬、铅、硫砷、锑、汞、锡及卤素、氨等分子的有机废气,以及高浓度的粉尘,不能处理含有高粘性油脂类的气体,例如医药厂、橡胶厂等行业。
10、催化剂需定时更换。